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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的合同成立时间是什么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成立。在此之前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的,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如果符合要约条件,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当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四百九十一条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合同成立的地点是什么
1、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2、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3、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