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具体如何办理结婚?
现如今,两岸三地的交流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内地居民会与港澳台同胞结婚。而这样的婚姻与一般的婚姻是不同的。今天我们具体来了解一下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如何办理结婚登记,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一、本地居民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办理结婚登记所需材料
(一)本地居民须持以下证件:
1.本人的户口簿(户口卡上婚姻状况一栏应与实际婚姻状况一致,不一致须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变更;集体户口须本人户口卡原件及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并加盖保管部门印章);
2.居民身份证。
(二)香港居民须持以下证件:
1.香港婚姻注册处出具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经过司法部香港(澳门、台湾)委托公证人公证(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2.港澳台人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证件
香港:本人港澳回乡证及香港身份证。
(三)三张大二寸(长5厘米宽3.8厘米)免冠合影证件照片。
二、结婚登记办理程序
(一)受理
1.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
2.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二)审查
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2.询问相关情况。
(三)登记
1.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双方自愿的;
(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三、结婚登记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四、结婚登记收费标准
婚姻登记证工本费9元/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