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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后女方要求退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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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有很多结婚的风俗,有的地方在结婚之前需要进行订婚,在订婚的时候,需要给对方一些礼金,那么如果对方要求退婚怎么办,之前付的礼金是否能够要回来。若悠网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订婚后女方要求退婚怎么办

退婚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对方认为和你没有感情,要和你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9、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所以,如果你们已经在一起共同生活了,你的情况不符合上述规定,要求返还彩礼难度很大。

2、第二种可能是对方是借婚姻骗取钱财,如果属于这种情况,有可能认定为诈骗,你的财产追回还是有一定的可能性的。

登记条例

第六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2006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

十七、下列要件应认定为《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

1、配偶双方必须完全自愿结婚;

2、配偶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年龄;

3、配偶双方不属于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4、配偶双方均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2006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说明

17、第十七条是对如何理解结婚的实质要件的解释性规定。

在订婚之后没有进行婚姻登记的是可以离婚的,如果双方没有生活在一起是可以要回礼金的,如果付了礼金但是退婚了导致支付礼金一方生活困难的是可以要回礼金的,以上就是相关回答,如果有其他法律问题你可以咨询若悠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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