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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领结婚证离婚时能否提出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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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是修改后的婚姻法增加的一个新规定,它既是婚姻关系民法属性的直接反映,也是保护离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离婚损害赔偿责任是侵权责任,有四个构成要件,应将过错推定原则引入到婚姻家庭领域中的损害赔偿制度中。那只领结婚证离婚时能否提出损害赔偿?接下来由若悠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

只领结婚证离婚时能否提出损害赔偿?

如果符合婚姻法46条规定情形,可以提出。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相关法律知识: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修正后的婚姻法增设了离婚时的损害赔偿制度,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一,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以上就是对离婚损害赔偿相关知识的介绍,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在起诉离婚中遇到问题,最好是咨询若悠网专业的婚姻律师,他们能够在证据收集等方面给您更多的建议和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婚姻法律问题,也可以直接委托若悠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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