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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自愿签订的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发布时间:  浏览: 268 次  来源:网络

法律咨询:夫妻关系中,男方在外面欠有赌债2万元,要求家庭出钱偿还,并自愿签署协议书,称还完赌债后再也不赌博,要是再发现参与赌博,净身出户。请问这个协议书是否有法律效力?离婚时可否作为证据让男方净身出户?协议书是否需要公证?男方嗜赌成性,被警察抓到过,有不良记录,如果诉讼离婚,男方能得到多少财产?

律师给予以下解答:

单民强律师:你好,你所描述的情况来看,男方在婚姻家庭中属于过错方,离婚时法院可以根据证据和对方过错程度依法判决过错少分或不分财产。关于你们之间的协议,如果是以离婚为前提,并且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那么应当认定为有效,在财产分割时可以按照你们之间的协议分配夫妻共同财产。另关于赌债的问题,因其属于非法债务可以不还,但你们之间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协议应当认定为有效。

张旭波律师:该协议无效,因为赌博是违法行为,并且该协议部分具有离婚协议内容,离婚协议若协议离婚未成,则该协议不生效。但该协议可作为证据使用。

曲延兴律师:赌债是个人债务,同时也是违法的债务,如果你同意还,法律并不禁止。约定以的再发现参与赌博,让其净身出户,属于附条件的夫妻财产约定,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属于有效的。

法律知识小讲堂:夫妻间自愿签订的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夫妻针对双方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契约,内容涉及诸多方面,如约定财产的归属,约定一方有不忠行为时给对方的赔偿数额,甚至有约定空床费的情形,《合同法》第2条第2款规定了“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即关于婚姻关系的协议不能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但根据《婚姻法》第19条第2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规定,《婚姻法》对于夫妻有关财产的约定是给予充分保护的。只要双方自愿签订的协议,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就应当尊重婚姻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处理。但如果该协议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则对其效力应予否定。如有的协议约定“婚后双方任意一方提出离婚的,向对方予以赔偿”,该约定即为无效,因违法了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限制了当事人离婚自由权的行使,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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