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婚姻 • 正文

家庭关系中的义务表现

发布时间:  浏览: 458 次  来源:网络
1、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2、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3、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4、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