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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一个月后离婚彩礼如何返还

发布时间:  浏览: 438 次  来源:网络

生活中我们可能在结婚之后又很快进行离婚,有可能是双方感情破裂,那么如果已经结婚了,并且支付了礼金,一个月之后离婚是否可以要求将礼金进行退还?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关于这个问题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结婚一个月后离婚彩礼如何返还

解决离婚时彩礼怎么返还的问题,首先需哟按照前文确定一方给予另一方的财物是否属于彩礼。属于赠与的,无权要求退还;属于彩礼钱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可以请求退还彩礼钱。那么,法定的离婚退还彩礼的条件有:

1、只是订婚的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离婚彩礼必须退还;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必须退还;

3、因一方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离婚时彩礼怎么返还有着普遍的现实意义,由于结婚彩礼钱属于我国的传统习俗,大部分地区仍保留结婚送彩礼的风俗,确定离婚彩礼返还怎么处理可以解决很多问题,最主要的是由于农村收人不高,大部分人在结婚时,送给女方的彩礼钱高达数万元,甚至是借钱给女方彩礼钱。因此,法律根据彩礼对结婚的影响确定了离婚彩礼返还的法定情形,是符合公平原则的。

二、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赔费、残疾人生活补助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储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十九条的规定,嫁妆的分割与返还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应认定一般为赠与行为;在登记结婚前陪送的嫁妆应认定是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婚后陪送的嫁妆,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的性质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有约定的依约定确认权利的归属。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一般情况下,如果只是进行订婚,并没有办结婚手续的话,这个时候没结婚是需要退还礼金的,如果双方签订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没有共同生活,一方要求退还礼金是必须进行退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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