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婚姻 • 正文

法律规定返还彩礼情形

发布时间:  浏览: 391 次  来源:网络

结婚是我们一辈子的大事,结婚彩礼更是现代婚姻的重头戏,随着我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彩礼金额也是水涨船高,而且各个地区因为民族文化的差异,情况又有所不同。那么海南省的彩礼退换是怎样的呢?下面,若悠网小编通过一个具体案例为你答疑解惑。

法律规定返还彩礼的情形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根据这一规定,只有符合这三种情形时,礼金才会退还。在实务中,如果夫妻生活时间短,法院也会部分支持退还。需要的证据有支付礼金证明、起诉状、家庭困难等证据。

要彩礼,其实也是一个很头疼的问题,好在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以前我们可能经常听说,一对情侣,因为付不起彩礼钱而无奈分手,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其实,只要两个人相爱,在一起开心就好了,以上就是本次的全部内容了,如果您还有问题,欢迎到若悠网进行在线法律咨询。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