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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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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下文,若悠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般而言,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系夫妻共同财产。但彩礼由一方家庭占有的,则应由一方家庭占有。

由于彩礼未转入男女双方的财产共同体,只是由一方家庭占有,不过考虑当事人送彩礼时的目的性按照《解释(二)》第十条第(二)、(三)项的立法本意,根据公平、合理原则予以酌情返还。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由于司法解释中引用的“彩礼”是一个非法律概念,在处理彩礼纠纷的司法实践中首先应正确理解把握彩礼的实质涵义。

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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