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婚姻 • 正文

男女分手 三种情况可索回彩礼

发布时间:  浏览: 408 次  来源:网络

民间有送彩礼的习俗,但如果双方最终没有登记结婚,在一些情况下,男方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以下是若悠网小编收集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男女分手三种情况可索回彩礼

问:我家是农村的,我弟弟是2007年结婚,婚后由于我弟弟和弟媳妇都在外地不同的地方打工,所以在一起生活的时间很少,现在我弟媳妇想和我弟弟离婚,我家可以索回当时支付的彩礼钱吗?

律师回复:

三种情况下可以索要已支付的彩礼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第(二)、(三)项规定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根据该条规定返还彩礼的条件是,婚前给付彩礼造成你们家的生活困难。这种情况下在你弟弟离婚时主张返还彩礼法院才会支持,并根据结婚的年限进行部分给付。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