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居生活中,我们了解得多的情况一般是同居之后的财产的问题,同居可能领证了,也有可能是没有领证的情况,几种情况之间是不同情况的,相应的关系也是有所不同。下面就由若悠网小编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同居生子没领证丈夫变心人财两空
2006年5月,河南江阴的李女士与邻村男青年张某相恋并同居怀孕于当年10月举办婚礼,但并未领取结婚证。同居后,李某生育一男一女两个孩子。然而张某2015年另觅新欢并向法院上诉,要求对两人同居期间所生的子女进行处理。李某认为二人为事实夫妻关系,要求分得二人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被告同居时未办理结婚登记,双方之间不产生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应按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处理,故法院只对双方的子女抚养问题进行处理。法院遂只对张某所诉的子女的抚养问题进行了判决。
没领证是否为夫妻,能否分割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解释(一)》,1994年2月1日之后不再存在事实婚姻的问题。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属于同居关系。如果双方领取了结婚证,张某婚后购买的房屋、车辆,工厂的收益自然是双方的共同财产,李某带小孩、操持家务都是对家庭的付出,她自然可以分得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而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除非证明属于双方共同共有,否则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就认定哪一方的个人财产。李某一直在家带孩子,对张某的房产、车辆和工厂没有投入,自然无法证明上述财产属于双方共同共有,也就不能够分到张某的个人财产。
女性在婚恋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女性自身的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范,懂得自尊自爱、自我保护。如果不遵守法律规定,就必须为自己的选择和行为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如果承受不了这样的后果,就必须在做出选择前三思而后行,保留法律的武器在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