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自由恋爱年代,我们有权选择自己所爱。情到浓时或许还会跑到男(女)朋友家里一起住,恨不得天天粘在一起。那么就有人想到法律问题了,我们还没有领证,算是非法同居吗?若悠网为您整理出专业的法律意见,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跟男朋友同居住在一起属于非法同居吗
现在法律上已不再使用非法同居这个词语了。
一、原先出现"非法同居"的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1984年8月30日《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法律政策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没有配偶的男女,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是违法的”。
2、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4月《关于适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通知》中规定:“自1994年2月1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对于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应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二、不再使用非法同居词语的依据:
1、2001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2、200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综上所述,现金法律已经没有“非法同居”的说法。不算非法同居的法律概念已经取消了。另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法律权力和义务,故法院可以受理并支持。以上由若悠网整理所得,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咨询华律律师专业团队,我们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