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387 次 来源:网络
未婚同居期间共同买房,已经越来越多地发生在现代都市人中间。虽然共同买房体现了感情的进一步加深,但是有许多事情是无法预测的,万一两个人婚没结成怎么办呢?面临着财产分割的问题,小件商品碍着以前的情分,不要就不要了。房子就不行了,那可是大宗消费品,动辄几十万,无法割舍。未婚同居分手后该如何处理房产呢?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相关条例对解除同居关系后财产分割做出了明确规定:
1、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2、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3、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4、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