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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感情破裂后,可以选择通过离婚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而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很多,分居满两年是其中之一,那么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的离婚诉讼怎样处理?下面由若悠网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离婚诉讼如何解决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后,法院会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准许双方离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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