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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间个人负债谁承担

发布时间:  浏览: 410 次  来源:网络

如果夫妻双方分居达到了一定年限的时候,那么就可以作为离婚的重要证据,在这个期间自己说负债的话是否由对方和自己一起承担?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分居期间个人负债谁承担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种种原因两人分居两地,可是产生的债务由谁承担,需要具体区分分居期间哪些是共同债务,哪些是个人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的就需要夫妻共同承担。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1、认定标准

(1)是否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2)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2、常见种类

(1)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

(3)因为由法定义务的人支付的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4)因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6)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通常情况下,即使夫妻双方仍然同住于一个屋檐下,但只要彼此已分房,各不相干,这种情况如果满了两年,那么在法律上即可认定为夫妻分居。在法定分居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通过自愿协商或法庭判决的方式对财产分割、配偶赡养费、子女抚养费等问题作出安排。

自动离婚

答案是否定的。事实上在我国,自2003年8月8日民政部的《婚姻登记条例》颁布以后,男女婚姻关系建立的唯一合法途径就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而解除婚姻关系的合法途径有三条:

一种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由登记机关收缴结婚证,颁发离婚证,结婚证或离婚证均是公民个人婚姻状态的法律凭证;

一种是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即通过诉讼途径解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

还有一种是非常态的,即婚姻一方当事人死亡或是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则婚姻关系自然终止。

那为什么还会有“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就自动离婚的说法呢?”,这种说法源自何处呢?依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是《婚姻法》明确列举的,判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几种法定情形之一,而此种情形必须由人民法院来认定并通过判决的形式才能解除夫妻关系,上述“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就自动离婚”的说法,是对法律的误解。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在分居期间所产生的个人债务,这个一般是由个人自己进行偿还的,除非是这个债务也有另一半的情况,分居,达到了两年那么就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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