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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渐渐的在我们看来是一种非常常见的方式。我国法律中所规定的而已离婚的情况一般有四种情况,如果超出这四种范围,则不应该受理。下面就由若悠网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和内容的相关资料。以供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方出轨另一方在离婚时是否可以主离婚损害赔偿
视情况而定,如果该出轨符合“重婚”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则可以主张。反之,不可。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一,如果一方“出轨”符合“重婚”的情形,另一方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重婚是指有配偶而尚未解除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结婚的人。也就说,有配偶的一方隐瞒事实真相,使无配偶的一方受骗上当而与之结婚。当一方“出轨”符合上述情形,另一方在离婚时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第二,如果一方"出轨"符合“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另一方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通常所说的“包二奶”“包二爷”等,一般可认定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但有配偶的人与他人偶尔发生婚外性行为或婚外恋等出轨行为,则不宜认定为同居。因此,一方在与他人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出轨行为,另一方在离婚时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否则无法律依据可以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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