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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判刑之前可以离婚吗

发布时间:  浏览: 458 次  来源:网络

一个人受到刑事处罚后会有很多的影响,例如在找工作的时候可能会被用人单位拒绝,有时候还会影响到当事人的婚姻关系,造成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从而离婚,那么没判刑之前可以离婚吗?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没判刑之前可以离婚吗

没判刑之前也可以离婚的,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感情破裂时,可以通过协议和诉讼两种方式离婚,所以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我国法律对军婚的特殊保护有哪些规定

1997年公布的《国防法》第59条规定:“国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役军人的荣誉、人格尊严,对现役军人的婚姻实行特别保护”。这一法律条款从原则上规定了法律对军婚的特别保护,这就使得我们在以后立法的过程中要时刻注意保护军人的婚姻。

我国现行《婚姻法》第33条明确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法律对现役军人配偶的婚姻自由权做出了限制,离婚时必须征得军人的同意,这对于军人配偶来说显然是不合理的。所以法律对于军人配偶提出离婚作了“但书”的规定,即“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包含两层意思:

(1)军人配偶向现役军人提出离婚时,并不是在所有情况下都必须取得军人的同意;

(2)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时,军人配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再征求其同意。本条款中“现役军人”的范围。是指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的军官、武警警官、文职干部、士兵和有军籍的学员,不包括未取得军籍的军队在编职工和军队聘用的非现役文职人员,也不包括预备役军人和在地方大学就读的国防生,退役、复员和转业人员也不属于现役军人的范围。

另外,正在服刑或劳动教养的的军人不享受现役军人的待遇。

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若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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