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也是一种疾病,如果男女双方当事人要登记结婚的,是需要坦诚相待,把自己的身体情况如实告知对方当事人的,这是对对方当事人身体的负责。那么,如果一方隐瞒乙肝可以离婚吗?下面,若悠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我国婚姻法没有明确列举禁止结婚的疾病类型,只是笼统地概括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不得结婚。司法实践中,主要依据母婴保健法、传染病防治法进行确定。
按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对经婚前医学检查患有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应当暂缓结婚。所谓指定传染病,是指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但需要注意的是,有些传染病是处于发病期才暂时不能结婚,治愈后还是可以结婚的。
对乙肝患者而言,只要正确采取阻断措施,是可以生育健康宝宝的,特别是男性肝炎患者,对新生儿的影响较小。以此可见,乙肝并不是婚姻法规定的禁止结婚疾病,不能成为离婚的必然原因
法院应当判决离婚的情形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离婚。”
分析上面的这条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在没有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法院判决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唯一标准即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律规定所列举的几种特殊情况都是衡量感情是否破裂的特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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