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夫妻双方当事人结束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双方当事人是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也可以选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有的朋友就会疑惑,离婚要什么手续呢?下面,若悠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一、离婚证办理地点在哪里?
离婚证办理地点根据夫妻双方意愿而定。
1、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那么男女双方应共同到办理结婚证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证;
2、夫妻双方诉讼离婚,原则上应当在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办理离婚;
二、离婚证办理有哪注意事项?
1、协议离婚注意事项。
协议离婚双方应当就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如果能在达成协议,那么双方可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证。
2、诉讼离婚注意事项。
如果双方就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分歧比较大,达不成协议,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由法院判决离婚,法院会给出离婚判决书,效力同上。
三、办理离婚证需要什么材料?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是依法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它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申请协议离婚时,应当准备以下的材料:
(一)户口证明的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原件也要带);
(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原件也要带);
(三)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都要签名;
(四)结婚证原件;
(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原件也要带);
(六)二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两张(男女双方都要准备)。
但是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是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的。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若悠网的律师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