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婚姻变成痛苦的折磨,当爱情变成思想的桎梏,解除婚姻是必然的发展趋势。我国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这条法律所规定的婚姻自由制度包含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目前结婚非常方便快捷,大家充分体会到了结婚自由的优势,但是离婚却远远没有结婚办得如此快捷,很多时候,离婚如同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当事人大量的财力、精力损耗在离婚上。
一、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是最快的离婚方式,在深圳如果双方协商完毕,双方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往往在半小时内全部搞定。专业的婚姻律师接受委托后,从来不会直接向法院起诉,而是促成双方当事人协议离婚。直接起诉有很多弊端,不仅要花费较多的时间和财力,诉讼本身的风险也是重要的因素,第一次起诉离婚,没有特殊情况一般法院很难直接做出离婚判决,往往会给双方一次缓和的机会。
因此,我们代理案件后,首先就个案进行分析,并制定案件处理步骤和方法,分析完成后与对方进行联系,在近3年内,律师与对方要求见面极少被直接回绝,大部分案件在诉讼之前(如果无法协议离婚)均能与对方当事人见面并有效沟通。
一般律师出面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议离婚的时间是半个月至一个月,律师出面协商本身就意味着如果不能协议离婚,必然要走上法庭,所以很多当事人对律师是认真对待的,能够比较诚恳地协商问题。当然,如果双方差距过大无法协议离婚,诉讼是最终的解决手段。
所需时间:7天-30天左右。
二、诉讼离婚
双方无法协议离婚时,一方必然会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一般均采取简易程序审理,即在基层法院并由一位法院独任审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起诉到法院做出判决应当在三个月以内完成。
实际情况是南京市各法院,起诉后至开庭一般在20-30天左右,如果开庭时被告坚决不同意离婚,则法院会在开庭后半个月左右的时间做出判决。在判决半年后,原告可以选择第二次诉讼,南京市的各法院现在审理离婚案件采用“首审负责制”,即第一次处理离婚案件的法官,第二次仍由该法官负责处理,由于有第一次诉讼的经历,法官处理第二次诉讼离婚的速度较快,一般在一个月内会审理终结。
所需时间:第一次诉讼:60天。半年后第二次诉讼:30天。两次诉讼合计9个月左右。
三、特殊诉讼离婚
有一种协议离婚需要法院判决方能解决,在我们接手的多起涉外离婚中,双方已经就离婚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达成一致意见,但是一方在国外无法回国亲自办理离婚手续,由于婚姻登记必须要双方当事人均到场亲自办理,在一方无法回国的情况下,国外一方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对方到法院应诉后同意离婚,这种情况下,法院处理起来一般非常快。
所需时间为:办理外交认证:5天;办理邮寄手续:7天;法院判决:15天。合计:30天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