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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离婚请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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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离婚夫妻无法就离婚相关事项协商一致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此时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这也被成为单方起诉离婚。那么单方起诉离婚要多少钱呢?若悠网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单方起诉离婚要多少钱

(1)当事人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员翻译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误工补贴。

(2)案件受理费:每件交纳50-300元。涉及财产分割总额不超过20万,不另行交纳,超过部分按0.5%交纳。

(3)这部分先由原告预交,判决离婚时,一般由双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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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

(二)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

(三)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婚姻法作出这样限制,男方在上述规定的三种情形时不得提出离婚,主要是从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出发,有利于减轻女方的精神、经济负担,有利于胎儿、婴儿的成长、照料,作为丈夫,在妻子有上述情形时提出离婚,不仅侵犯了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的人身权,也与建设社会主义道德新风范相悖。

《婚姻法》规定的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部分,但在离婚方面又限制男方提出离婚的几点规定,这并不是剥夺男方的离婚自由权,只是在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推迟了男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时间,在前述的三种情形消失后,男方仍可按《婚姻法》的规定提起离婚诉讼。

前述情形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确有必要”的情形比如男方认为孩子不是自己的孩子。具体的“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可以参看审判实践,具体审判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而定。

(四)“确有必要”的情形

1、男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女方婚后主动与他人发生关系而怀孕的,包括女方婚后卖淫,与他人通奸、姘居或而怀孕的;

2、女方对男方的身体、生命有严重威胁的;

3、女方对婴儿有遗弃、虐待行为,不尽快解决对婴儿将造成严重后果的;

4、女方婚前患有不宜结婚的疾病,婚后经治不愈或不宜生育的;

5、女方出走下落不明的。

二、任何离婚请求人民法院均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二)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三)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四)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单方起诉离婚的费用,其实也就是法院在受理离婚案件时收取的诉讼费,一般是50-300元,但要是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那么收取的诉讼费可能就会比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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