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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新婚半年患病另一方能要求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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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新婚半年患病另一方能要求离婚吗?

新婚刚半年却已住院三次的李红没有料到,当她因尿毒症卧病在床时,等到的不是相爱四年的丈夫的关心照顾,而是房山法院送达的离婚起诉书和开庭传票。今天上午记者了解到,无法出庭的李红给法官递交了书面意见,她说:“我原以为他可以作为我的终生依靠,没想到却落得法庭相见的结果……”

婚前是否隐瞒病情丈母娘女婿各执一词

李红说,她和丈夫孙立军是中学同学。2002年初,多年未见的两人在公交车上邂逅,此后孙立军便经常找她聊天、玩游戏、放风筝,还常到她家来。2003年11月,郭母陪身体不适的李红去医院,不想在看病途中,母女俩被一辆货车撞伤。闻讯赶来的孙立军一连几天守在李红病床前,跑前跑后地咨询病情、端饭喂药,体贴入微。这些事让郭家上下非常感动,他们都认为孙立军是个难得的重感情、有责任心的好男人。

2006年春节,孙立军来到郭家正式向李红求婚。关于这次求婚的经过,郭母在法庭上是这样描述的:“因为李红有严重的肾病,我们曾反复告诫孙立军只能与我家红红保持朋友关系。这次他上门求婚,我们老两口严肃地提出了一系列问题:一是红红的身体不好,你因工作需要常在外地,谁来照顾她?如果不工作没收入,家里靠什么生活?二是红红用药的开销很大,医疗费用如何解决?三是红红因病可能很难要小孩,你能受得了吗?四是你父母对红红的病不知情,如果将来反对婚事产生家庭矛盾怎么办?孙立军在我家呆了两天一夜,郑重承诺:我将来我一定会好好地待红红。在他口头保证的情况下,他们俩于3月初登记结的婚。”

而孙立军反驳了郭母的说法,他说:“李红患有肾功能不全,不宜结婚,她向我隐瞒了病情,欺骗我。”

病魔来夫妻难共难怎断案法官有难题

今年初两人结婚后,李红的病情也由原来的肾炎转化为尿毒症,短短半年里竟然三次住院。郭家二老和女婿之间开始有了矛盾。到了6月,孙立军在病房提出离婚的要求,对李红的刺激很大,郭母对此非常不满。提起这件事,法庭上的孙立军也很伤心,他说:“那次争执她有两句话特伤我,一是说只要她活着,我就甭想找别人,还有一句说想离婚也可以,必须把她后面的生活安排好了。”这一切,都导致双方的关系迅速恶化,最后只能对簿公堂。

此时,已无法出庭的李红怀着深深的无奈向法官提交了书面意见,她写道:“当初孙立军非常喜欢我,为了我什么都可以做,什么都可以付出。我父母与他谈话之后本想让他写书面保证的,但我怕伤他的自尊心就阻止了。然而人是会变的,根本的原因是他屈服于外在的压力,怕受我的拖累,不顾双方的感情基础。婚前他对我的病是知情的,我原以为他可以作为我的终生依靠,没想到却落得法庭相见的结果……我现在是一个重病在身、孤立无助的妻子,他起诉离婚是屈服于压力,是不得已的行为。我坚决不同意离婚,因为我们的感情没有破裂。再者,我身患重病也难以承受这样的打击,请求法院不准孙立军与我离婚,并判令其给付我生活费、医药费。”

现在,判断孙立军和李红的婚姻关系是否应存续的难题留给了房山法院的法官,本报将继续关注案件的审理。(注:文中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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