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离婚】过错方有权主动提出离婚吗,法院如何判决?
夫妻一方有了外遇,希望和妻子离婚,然后和小三结婚,作为妻子肯定是非常愤怒,不愿意的,那么作为有外遇一方,属于过错方,他有权提出离婚的要求,法院会判决夫妻离婚吗?
若悠网律师在处理大量的离婚案件中,经常会遇到上述问题,很多客户也都向若悠网律师询问这个问题。若悠网律师认为,这个问题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回答:
1、离婚是每个人的权利,随时随地都可以提出离婚的要求,离婚自由,结婚自由,属于法律强制规定的法定权利,所以不论你是过错方有外遇,还是双方都没有过错仅仅吵架,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离婚的要求。谁也不能剥夺和限制,正式因为如此,很多夫妻之间签署的忠诚保证书,限制离婚的条件,不能离婚,或者离婚就净身出户,违反了法律规定,所以是无效的。
2、有权提出离婚,和一定能离婚是2个根本不同的概念。虽然法律赋予你提出离婚的权利,但是是否离婚,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对方是否同意协议离婚。如果对方同意协议离婚,和结婚一样,双方都愿意,那么就没有问题,你们自己去民政局就可以办理,2个小时就可以搞定,6块钱工本费即可。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甚至夫妻对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存在争议,那么想离婚这一方就只能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了,请求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结果分为2种,准予离婚和不准予离婚。具体是是否判决准予离婚是需要符合法定离婚的条件的。《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由此可知,即使是有外遇过错方也是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但是法院可以根据夫妻婚姻具体情况判决离婚还是不离婚。一般来说,即使你主动向法院说我有外遇,属于过错方,夫妻感情破裂,但是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愿意和好,那么第一次法院肯定是判决你们不准予离婚的,也就是说选择权在对方手里,法院要考虑无过错的意见为主,甚至还会对你的过错行为提出批评意见。
3、那么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我到底需要起诉几次,法院才会判决我们离婚呢。若悠网律师指出,只有你离婚决心坚定,婚肯定100%能够离掉。法院不可能无限期强迫你们的婚姻维持下去。当然若悠网律师办理的离婚案件中大部分的案件都在第一次起诉和第二次起诉的时候判决离婚掉了。
第三次起诉的离婚的也有,但是都是第三次就调解离婚了,因为婚姻是需要双方来共同经营的。如果一方根本不想和你过,那么单方面努力是没有用的。一个人空守婚姻是没有意义的。正式因为这样法院最后也会强制判决你们离婚,当婚姻不在了,争取财产离婚最大化才是最最主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