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老夫妻俩在准备为儿子郁杰购买婚房时,未来的儿媳妇张英催着郁杰,抢先一步在签订购房合同前登记结婚。吃了哑巴亏的老两口,在交首付前与儿子媳妇签订了产权协议,约定房产证上只登记小夫妻的名字,但房屋产权实际由他们四人分享。如今,儿子媳妇闹离婚,由于产权登记与产权协议不一致,一家人在房产分割问题上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围绕房产,在经历两场暗战后,公开的争夺,则刚刚开始。
【儿子与女友赶在买房前】
郁老夫妇有一子叫郁杰,2002年大学毕业后,在苏州一家企业工作。2006年11月,郁杰在参加朋友的生日聚会时,认识了在一家公司做行政助理的张英。郁杰对热情漂亮的张英是一见倾心,聚会结束后一直念念不忘。听朋友说张英还没有男朋友,郁杰便委托对方从中牵线搭桥。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张英也对踏实勤奋的郁杰产生了好感。2007年初,两人正式成为了恋人。
谈婚论嫁,房子当然是避不掉的话题,郁杰虽然工作了几年,但并没有什么存款。郁老夫妇省吃俭用,手上倒是有些积蓄,本来也就是为儿子结婚用的。但是,老两口心里始终隐藏着一丝担忧,就是万一将来自己的儿子离婚,这为儿子买的房子可能还要成为别人的了。因此,老两口决定在儿子结婚前就把房子买下来,房产证也只登记儿子的名字。不料,在老两口左一个楼盘右一个楼盘看房时,张英却主动要求和郁杰去领。郁杰也不敢拂了女友的兴致,老老实实地和女友去民政部门领了结婚证。
【房产登记前一家人签订产权协议】
得知儿子已经领了结婚证后,郁老夫妇俩也不好多说什么,总不能因为这个原因而不帮儿子买房了吧。经过一个多月的考察,郁老夫妇和儿子看中了苏州城南某个小区的一套房子,三居室,当时总价约70万。在正式签订购房合同前夜,老夫妻俩把郁杰和张英叫到了一起,表示愿意拿出35万元钱给郁杰他俩买房,剩下的贷款由郁杰、张英自己还,房子也可以登记在郁杰和张英两个人的名下。但是,他们要签一份产权协议,约定买房首付35万元是由郁老夫妇支付,房屋实际是由郁老夫妇和郁杰、张英四人共有,每人享有四分之一的份额。张英一开始不同意签这份协议,郁老夫妇表示签订这个协议并不真是要分他们的房子,而是借此希望他们的婚姻能够长久,毕竟将来这些都是他们小夫妻的。最终,四个人签订了产权协议,老两口也拿出了35万元钱交给了郁杰去买房。2007年年底,郁杰和张英住进了新居。
郁杰和张英一起生活不久,郁老夫妇的担忧就成为现实。由于性格、生活习惯上存在诸多差异,郁杰和张英结婚几个月后就开始矛盾不断。郁老夫妇多次出面调停,小两口的关系才有了一些好转。不过,这一切在张英跳槽到新公司上班后又化为泡影。去年2月,张英离开原单位,在另一家公司做营销工作。性格外向,善于交际,加上自身能力出众,张英很快在新公司站稳脚跟。在张英业务做得风风火火的同时,她和郁杰的婚姻再次出现裂痕。由于张英工作繁忙,经常出差,郁杰对此颇为抱怨,认为张英是瞎折腾。张英则认为郁杰胸无大志,对自己做出的成绩熟视无睹,只知道冷嘲热讽。
生孩子的事情则让两个人的关系降到了冰点。郁杰表示,自己父母很快就要退休颐养天年,早点生下孩子,也好让父母老有所乐。张英则明确反对,认为现在正是自己事业上升的关键阶段,一旦怀孕就会前功尽弃。两个人为此多次争吵,张英一气之下搬到了另一个房间,小夫妻开始了分居生活。去年底,郁杰眼见两人的关系回暖无望,就向张英提出协议离婚。张英表示离婚可以,不过存款、房产她要分一半。郁杰表示存款她可以要一半,金银首饰也可以都带走。不过,买房的首付款当初是父母拿出来的,现在贷款尚未还完,而且根据当初的产权协议,这个房子父母有一半的产权,自己和张英两个人总共才占一半份额,张英顶多分得四分之一。张英表示,买房时郁杰父母确实出了35万元钱,不过这个钱应该是对她和郁杰的赠与,而不是为获得房屋产权的购房出资,产权人要以房产证为准,之前签的产权协议是无效的。郁老夫妇在得知儿子媳妇要协议离婚而且在为分割房产争论不休后,赶紧拿着当初四个人签订的产权协议来到沧浪区法律援助中心,向值班律师咨询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