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女人第一场战争是如何嫁给年轻的钻石王老五做正牌夫人。在第一场战争中被打败的女人就关心如何做年轻或不年轻钻石王老五的地下夫人(俗称小三)。歧视小三的人无非就是两种,做不了小三的女人,找不到小三的男人。女人和男人不是正在出轨,就是在出轨的路上,总之有一天你会出轨。歧视出轨的人也无非有两种,一种就是没脸出轨的女人,一种是没钱出轨的男人,如何你跟我说你冰清玉洁,守身如玉,那你能边喝咖啡,边吃大蒜发誓说你没有精神出轨过?你要是说你没有精神出轨,那我只能说你真不要脸。
女人羡慕小三,男人喜欢小三。市场经济,供需要求。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不要责怪她,只能说市场需要她。有市场,就会有产品,这是市场经济亘古不变的道理。根除不了,我们只能在此基础上用最体面的方法解决它,也就是站着把尿给尿了。
现实生活中,当原配知道小三的存在后,就失去了理智,用尽一切手段抓住她,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无论我做什么都是对的。然后当众侮辱啦、殴打啦等等。我只能说其实你很多地方你都违法了,小三是可以告你的。没告你,那是你侥幸,告了你你就买到了教训。
在王竞导演的《万箭穿心》这部电影中,展示了一位原配抓住了小三失去了丈夫的一个故事,个人认为非常棒。
一、原配在家里安装摄像头、在丈夫的手机中安装窃听器监控丈夫和小三,侵犯丈夫和小三的隐私权
【法律解读】《刑法》明确规定,非法生产、销售窃听器等专用间谍器材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使用这类工具,造成严重后果的,处2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而市民使用监听器,根据《民法》规定,侵害了他人的隐私权。在司法实践中,确因使用监听器侵犯他人通信秘密,造成的后果如果没能构成《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对被侵害者也要承担侵权法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均系违法。
二、知道小三后,为了利用大众对原配的同情,在网上公布小三信息或者小三的裸体照泄愤,造成舆论对小三的压力,趋退小三,以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之势。此又侵犯了小三的隐私权、名誉权
此处最好的例证就是《无形杀》,电影拍得非常好,当然不是原配抓小三的事情,现实中有这样的案例,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习某未经杜某同意,在网上将杜某姓名、工作单位等隐私材料予以公布,并称杜某“做小三”,致使杜某名誉受到损害,其行为构成对杜某名誉权的侵害。
但法院同时认为,习某侵权行为的发生亦是在杜某多次对其家庭、生活进行骚扰的情况下做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法院判决习某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书面向原告杜某赔礼道歉,并赔偿杜某精神抚慰金1000元。
三、原配堵住小三,当众扒光衣服羞辱,犯了侮辱罪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
四、原配带着小舅子加自己的好姐妹,当街殴打小三,又犯了故意伤害罪
刑法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应当立案。故意伤害他人,只有达到法定的轻伤,重伤标准时,才构成故意伤害罪,予以立案。
五、找私家侦探帮忙侦查,没找到小三,找到个骗子
根据1993年公安部发布的《关于禁止开设“私家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的通知》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各种形式的民事事务调查所、安全事务调查所等私家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依据中国的法律在我国绝对没有合法的私家侦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在我国只有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有权实施侦察,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都没有侦察权.所以在我国所谓的侦探都是非法的,其取证行为更是违法的,他们的侦探活动所取得的证据和成果在我们国家的一切法律活动中是不可能被睬信的。
六、一气之下将小三的车子砸坏,名包摔坏,犯了故意毁坏财物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犯故意破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七、更傻的是要将小三至于死地,那就太傻了,你愿意为了已经抛弃你的男人将你的一生或者生命赔进去吗?我只能说性价比不高啊。你在坐牢,就真的成全了外面的什么男女了。
《浮城谜事》中的情节则是如此。
《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