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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役军人不愿离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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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半是现役军人,在对方长期不在家生活,很多人觉得这桩婚姻名存实亡,于是就打算离婚。但是却遭遇到了现役军人的拒绝,对方不同意离婚自己不知道怎么办。那么,现役军人不愿离婚,怎么办?更多相关知识,请您阅读若悠网内容。

现役军人不愿离婚能离成功吗

我国《婚姻法》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须得到军人的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与军人离婚,需要军人一方的同意。如果军人不同意,但军人一方有法律规定的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也可以与军人离婚。《婚姻法》第33条所称的“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具体指的是: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此外提醒大家需要注意两方面:

1.本规定适用于非军人一方要求与现役军人一方离婚的情形,如果是军人与非军人一方离婚的,或者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应按一般的离婚规定处理。

2.如果现役军人一方同意,也是依照普通离婚程序办理,可以去民政局协议离婚,也可以去法院诉讼离婚。

这一规定在对军人婚姻实行特别保护的同时,充分考虑了对军人配偶的离婚自由权的保障,与军人离婚具有特殊性,就是需要军人同意,这是保护军婚的要求;如果由于军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军人有不同意离婚,那么非军人一方还可以依照普通的诉讼离婚的程序去诉讼离婚,基本实现了二者之间的平衡。

什么情况下可以和现役军人离婚

适用《婚姻法》第三十三条的例外情况,即“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是指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且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对方要求离婚的,不必征得军人一方的同意。所谓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一般是指军人一方的重大违法行为或其他严重破坏夫妻感情的行为,比如,军人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军人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军人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以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等。

在离婚问题上既要依法保护现役军人的婚姻,同时也要根据具体情况保护军人配偶的合法权益。具体说来,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军人不同意离婚时,如果其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都比较好,非军人一方没有什么重要原因提出离婚的,法院应与有关部门配合,对原告进行说服教育,劝其珍惜与军人的婚姻关系,尽量调解和好或判决不准离婚。如果夫妻关系恶化,婚姻已经破裂,确实不能继续维持的;人民法院认为确有离婚之必要的,应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的政治机关,向军人做好思想工作,经其同意后可准予离婚。

配偶与现役军人离婚的诉讼中除了涉及限制性规定外,其审判程序也相对复杂。同时同其他普通婚姻一样,军婚也涉及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因此当涉及问题交错复杂时,应当请求律师的帮助,因为这是对自己权利最有效的保护方式。

现役军人不愿离婚能离成功吗?法律对现役军人的婚姻是有保护作用,如现役军人不愿意离婚一般是很难离婚成功,做了对不起现役军人的事情也有可能受处罚。关于现役军人不愿离婚具体处理方法,来若悠网进行详细的咨询,本网律师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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