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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属起诉军人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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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下我国离婚率不断上升的潮流下,军人离婚的数量也不少。在很多人看来,离婚的话只需要双方都认可,然后去当地派出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就行了,程序不是很复杂,军人离婚应该怎么办理呢?具体手续有哪些呢?下面将由若悠网的小编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军婚

军婚是指夫妻双方或一方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

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退役军人、复员军人、转业军人和军事单位中不具有军籍的职工,均为非现役军人,其婚姻关系均不能按军婚办理。

二、军人离婚应该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军人办理离婚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起诉的条件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二)起诉方式和起诉内容

起诉方式包括书面和口头起诉两种,书面起诉的,应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口头起诉的,由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军人离婚案件的起诉状应记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诉讼费用

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对于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受理费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案件审理终结时,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负担。

除此之外,现役军人离婚,应该严肃慎重,不能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军队的纪律,不违背社会公德。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办理现役军人离婚手续中配偶是地方人员,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进行调解;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如军人一方坚持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部队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证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2、办理现役军人离婚手续中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的;当事人所在部队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3、办理现役军人离婚手续中配偶是地方人员,配偶一方要求离婚,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4、现役军人申请离婚手续的审批程序、权限与申请结婚的相同。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时,应要求离婚双方签字或提供本人书面意见。申请再婚、复婚的,须持离婚证件。

综上所述:由于军人离婚跟普通的离婚有很大的不同,在离婚程序上也相对比较复杂,大致上可以分为:起诉的条件、起诉的方式和起诉的内容、诉讼费用,过程复杂,可能会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希望小编的解答对你的问题有所帮助,欢迎下次再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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