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婚姻 • 正文

继母与生父离婚后对继子女有无监护权

发布时间:  浏览: 387 次  来源:网络

重组家庭是社会上的一种普遍现象,它可能发生在我们身上,也可能出现在我们身边。那么在我国相关法律中,对于重组家庭离异的情况,继母是否对继子还拥有相关的监护权利呢?以下便是广东南城区律师为您精心收集整理的关于继母与生父离婚后对继子女有无监护权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继母与生父离婚她对继子女还有无监护权

与继子女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与孩子的生父母一样有监护权。法律依据如下:婚姻法第二十七条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三条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抚养关系的形成条件是什么

1、继父母、继子女的含义

继父母,是指子女的生父母离异或一方死亡后,与其生父或生母再婚的人。继子女,是指与离异或丧偶者结婚,对方与前夫或前妻所生的子女。可见,继父母与继子女均是因婚姻关系而产生,但没有自然血缘关系,故属于姻亲。

2、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法律关系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换言之,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法律关系,视同亲生父母子女间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具有拟制血亲性质的父母子女关系。

3、如何确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关系?

婚姻法对在什么情况下继父母与继子女才算形成抚养关系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理论上,也尚未形成统一的观点。比如有如下几种观点:

(1)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亦视为形成了抚育关系。

(2)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继父母对继子女给予生活上的照料与抚养;或者虽未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父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费、教育费;或者成年继子女事实上长期赡养扶助继父母。

(3)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继父母与未成年继子女共同生活,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即使未负担抚养费用,也应认为形成了抚养关系。

(4)判断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主要标准是继父母是否承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如果未承担任何费用,即使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亦不能认为他们之间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而只是一种姻亲关系。

父亲与后妈离婚后财产要如何分割

夫妻双方可以就财产问题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法院通常会按照共同财产一人一半,个人财产不予分割的原则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好的重组家庭是可以让公民重新得到幸福并且让单亲的孩子体会到家庭的温暖的,但是我国因重组家庭而造成的矛盾也是不在少数的,以上是若悠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相关内容,也请咨询若悠网专业法律顾问,若悠网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