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时候法院以双方感情没有破裂为由拒绝了,在这时候想要离婚的人就会觉得法院判决不合理。于是就会第二次起诉离婚,但在开庭的时候对方不来,那么,离婚二诉当事人必须都在场吗?北京律师告诉我们要看实际情况。
二诉离婚当事人必须都在场吗
二次离婚起诉一方经法院合法传唤而被告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离婚。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一方不到场根据司法实践,即可马上判离婚。
诉讼离婚一方不到场会怎么宣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民事诉讼法》第84条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诉讼离婚怎么撤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第2款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上述规定是基于维持家庭的稳定和培养夫妻感情而制定的,同时也是对那些视离婚为儿戏的人一种限制。但这个规定也不是对离婚撤诉后所有案件都是这样处理,对离婚撤诉后发现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是不受时间限制的。这就需要当事人提供有力的证据,证实“新情况、新理由”,否则,法院在六个月内,是不会重新立案的。
但有一个情况需要特别注意,就是当你起诉后发现法院没有管辖权,有些没有经验的法官会劝你撤诉,然后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当事人不知法律特殊要求,尤其是最高法的司法解释,茫茫然撤了诉,再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时,又被告知半年后才能起诉时,当事人有一种被愚弄的感觉。
所以,遇到这种情况,正确的做法是没有管辖权的法院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而不是撤诉之后又重新去起诉。
二诉离婚当事人必须都在场吗?诉讼离婚开庭审理的时候对方是否在场并不会影响到法院的判决,只要你能够拿出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了,法院就会判离婚。关于二诉离婚具体的内容你不是那么清楚时,可以来若悠网找律师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