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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与他人同居,离婚过错方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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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如果属于意愿离婚的时候办理的各类事项比较简单。但是如果是诉讼离婚的那么相关的事项比较严重了,可能有相应的债务纠纷,以及孩子的抚养权的纠纷等等。下面就由若悠网小编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离婚过错方赔偿?

离婚过错赔偿,也叫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在离婚诉讼中,因过错方的行为导致夫妻离婚时,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给予民事赔偿的法律制度。说到这里,很多朋友就不明白了,什么叫有过错?哪种情况属于过错呢?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过错是指:有重婚、已婚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的,受害方在离婚时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也就是离婚过错方赔偿。具体的离婚过错方赔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

二、离婚过错方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过错方赔偿是指过错方对受害方造成的损害进行的赔偿。哪些行为造成的损害可以请求离婚过错赔偿呢?离婚过错方赔偿的条件又是什么呢?

(一)、离婚过错方赔偿首先需要满足提起赔偿的行为,如,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四种情况。其他情形无法提出离婚过错方损害赔偿。像平时大家所说的,一夜情、通奸、嫖娼等等行为,都不能提起离婚过错方赔偿。因此,以上行为并不能造成多大损害,且不具有长期危害性。

1、重婚,必须是满足过错方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也就是存在婚姻状态。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家庭暴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二)、必须是以离婚为前提,不离婚的不能请求离婚过错方赔偿。

(三)、时间上的要求,无过错方提出离婚的,必须在起诉离婚时提出离婚过错赔偿;过错方提起离婚,无过错方不想离婚的,也未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起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也就是说,无过错方不想离婚且也未提起离婚过错方赔偿的,在法院判决离婚后一年内可以再行提起诉讼,请求过错方提起损害赔偿。

三、离婚过错方如何赔偿?

了解自己是否满足离婚过错赔偿的条件后,接着就需要了解离婚过错方如何赔偿的问题了。离婚过错方如何赔偿受害方呢?标准是什么?

离婚过错方赔偿包括两部分: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赔偿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金额目前司法界尚无定论,但可以参考以下以下几个方面因素:

1、过错方的过错程度;

2、无过错方所受到的现实损害;

3、过错方与无过错方的财力与未来的生活需要;

4、夫妻双方年龄及安康状况;

5、夫妻双方适用于后代受教育或须用于子女教育的时间和费用;

6、夫妻双方的谋生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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