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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只要双方都签好字就可以拿去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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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是通过协议离婚,彼此在离婚的时候并没有产生太大的争议。在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之后,其中一方有事情忙,另一方就打算自己去办理离婚手续。那么,离婚只要双方都签好字,另一个就可以拿去办理了吗?若悠网小编告诉我们要看实际情况。

离婚只要双方都签好字另一方就可以拿去办理了吗

不可以的,需要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字还能反悔吗

离婚协议书因为涉及到身份关系,因此不受我国《合同法》调整。但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离婚协议书在夫妻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故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时成立。然而,成立并不意味着协议生效。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当事人离婚应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进行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是其中需要携带的文书材料。

因此,离婚协议书只有双方在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手续后才能正式生效,而非签字后生效。

离婚只要双方都签好字另一方就可以拿去办理了吗?建议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要双方一同前往,单方前往去签订离婚协议并不能顺利离婚。在离婚的时候要签订协议但对于具体的内容不清楚,应该来若悠网上做个咨询问问专业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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