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不好去离婚的人有很多,大部分人都认为离婚很简单,双方签下字领个证就可以了。其实不然,离婚过程中也有遇到很多的阻碍,有些人就需要去公告离婚。那么,什么条件下可申请公告离婚?关注若悠网,了解更多知识。
可申请公告离婚为什么条件
(一)被告人下落不明必须是真实存在的法律事实。
被告人下落不明是指被告人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杳无音讯或者查无住址必须是客观事实,而不是主观臆断,更不能是隐瞒真实情况的虚假情况。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被告人下落不明的诉讼请求时有义务提供被告下落不明的时间和地点,以及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关于被告人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材料。
(二)被告人被宣告为失踪人是适用公告离婚的前提。
只有夫妻一方被宣告为失踪人,另一方才能公告离婚。被告人下落不明并不必然被依法宣告失踪。只有符合《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的宣告失踪的条件,即被告人下落不明满两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发布查找公告(公告期为三个月),仍杳无音讯的,才能被宣告为失踪人。如果被告人尚未被人民法院宣告为失踪人,原告与被告的离婚就不会被准予,原告暂时就不能与他人结婚。
(三)人民法院向被告送达法律文书要采用公告方式送达,并且要遵守法律关于公告期的规定。
由于被告人下落不明,因此人民法院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判决书时要用公告方式送达,需要注意的是公告离婚有两个公告期,无论是人民法院在开庭前向被告送达起诉书,还是人民法院在判决后向被告送达判决书,发布公告的公告期都不能少于60天。对于出国后失踪的被告人,公告的期限还要延长至6个月。
(四)被宣告为失踪人的配偶起诉离婚且符合法定程序的,人民法院可判决准予离婚,不用调解。
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依据的不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是夫妻一方被宣告失踪的客观事实,所以无须调解。
(五)人民法院准予离婚的判决一经做出即发生法律效力,而且不能被撤销。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因此,解除婚姻关系就会成为定局,既使被宣告失踪的公民重新出现,也只能撤销宣告失踪的判决,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是不能改变的。
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离婚有两种形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即登记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达不成离婚协议,通过向法院诉讼解除婚姻关系。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离婚后产生的财产纠纷可以向法院直接诉讼的情形是不一样的,下面分别讨论。
(一)登记离婚后可以直接向法院诉讼的情形有:
1、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给付财产和相关款项的;
2、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有胁迫、欺诈等行为的;
3、婚姻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
4、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制造债务侵吞夫妻共同财产的。
(二)诉讼离婚后,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的情形:
1、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制造债务侵吞夫妻共同财产的;
2、诉讼离婚时未涉及到的财产;
3、离婚判决书、调解书表明某些财产有证据后可以另案再诉的。
(三)离婚后财产纠纷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只能申请再审的情形:离婚后财产纠纷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只能申请再审的情形是指诉讼离婚后,一些财产纠纷不能再行向法院诉讼只能向法院申请再审的情况
1、离婚诉讼中,双方当事人提及但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中未处理的财产;
2、对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不服的。
可申请公告离婚为什么条件?公告离婚的执行是有条件,觉得自己的婚姻遇到的情况需要申请公告离婚时,你可以找律师来帮助你处理相关事宜。对于申请公告离婚原因、执行的方式、时间等不太清楚,在这时候可以来若悠网问问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