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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婚前归男方所有离婚时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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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在结婚之前通过自己的努力或是家人的赠与拥有了一套小产权房,后来结婚了夫妻双方就入住在小产权房里面,之后夫妻的感情发生了变化而离婚了,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小产权房婚前男方所有离婚时怎么分?下面若悠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婚前归男方所有小产权房离婚时怎么分?

根据婚姻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小产权房不能分割,但可以处分使用权。

婚前房产离婚后出售如何认定

为了弄清婚前财产婚后出售的的价款应归属原夫或妻一方,或者是属于双方所有,这要求认真分析其升值的原因,根据其升值原因的性质,确定其价款的归属。

1、我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9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司法解释三》第5条进一步明确:“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屋是属于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房屋并未做任何经营或租售,它的增值是由于房地产市场行情的变化而造成的,属于于天然增值,并非是婚后的投资收益。根据《物权法》第116条第1款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因此,房屋出售后的价款仍应归原物所有人所有,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如果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维护管理,导致该房屋升值,那么,按照民法的“添附”理论,该房屋增值部分应当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3、如果婚前所买房屋在婚后有共同还贷的,夫妻一方对共同还贷部分所对应的房屋增值份额应该享有补偿权。婚前财产在婚后的收益,如果一概作为个人财产处理,是对夫妻之间可能的分工和其各自对家庭的贡献的漠视。房产虽系男方在婚前购买,但婚后按揭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一部分资金被购房一方占用,直接导致了另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的投资机会、投资规模以及生活品质受到一定的限制和影响。因此,如果这一部分房屋增加值也列入个人财产归购房一方享有,则对另一方显然有失公允。所以,尽管一方婚前房产仍归该个人所有,但该房产在婚后的增值,凝聚了另一方配偶的贡献,则该配偶有权享受这种收益,有权得到补偿。

关于孩子抚养权

一般会根据双方的个人素质、经济条件、生活环境等谁的条件更利于孩子成长分析的。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归女方,孩子10周岁以上的,还会考虑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婚前归男方所有小产权房离婚时怎么分?在离婚的时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会平均分配,要是非共同财产就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配。婚前归男方所有小产权房离婚分配的时候存在争议,当事人要解决可以找若悠网律师进行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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