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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算赠予吗

发布时间:  浏览: 372 次  来源:网络

近几年国内离婚的夫妻越来越多,导致夫妻离婚的原因也千奇百怪。在夫妻离婚的时候会产生很多的争议,比如财产分割上,很多夫妻都希望能够认识清楚避免损害自己权益。那么,离婚财产分割算赠予吗?更多相关知识,请您阅读若悠网内容。

离婚财产分割算赠予吗

离婚涉及到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房产问题在离婚中属于比较重要的问题。离婚房产过户属于赠与吗?这个问题需要分情况。

1、当房产不属于共同夫妻财产时,拥有者将房产过户给对方的行为就属于赠与。

2、当房产一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时,此时就属于赠与拥有的那部分。

3、当离婚时,分割属于共同财产的房产,一方用钱购买另一方拥有或者全部拥有的部分,而过户的行为就不属于赠与。

因为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也有口头合同和其它形式)。

离婚财产赠予转移资产有效吗

财产已赠予他人,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也有口头合同和其它形式)。

赠与一旦生效,所赠与的财产就成为了受赠人的合法财产。当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第一百八十九条 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九十一条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离婚财产分割算不算赠予?离婚的时候夫妻对于财产分割上有争议是难免,要认为对方的某些做法影响到自己权益记得要及时找律师帮助你。离婚财产分割中还存在很多的内容,在离婚时想要争取权益的人可以找若悠网律师进行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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