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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看守所可以离婚吗

发布时间:  浏览: 431 次  来源:网络

因为犯罪人在看守所,知道自己的罪孽深重,将来判刑肯定是会判的极重。为了不影响另一半今后的生活和名声,有些人就想要在这个时候就将婚给离了,还=对方一个自由。那么,人在看守所可以离婚吗?针对相关问题若悠网小编做了详细介绍。

人在看守所可以离婚吗?可以的。

男方在服刑期间想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夫妻俩先达成离婚协议,然后和监狱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夫妻俩可以在男方服刑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

十、关于服刑人员的婚姻登记问题

服刑人员申请办理婚姻登记,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出具有效的身份证件;服刑人员无法出具身份证件的,可由监狱管理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办理服刑人员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服刑监狱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女方想要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参照在离婚当时是否符合以下的情况之一。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母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父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父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母方照顾外孙子女的;

(6)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母生活的。

离婚调查取证要做到:

(1)收集物证、书证,应尽量收取原物、原件;不能收取原物、原件的,也可拍照、复制,但须注明保存单位和出处,书证还须由原件的保存单位或个人签字、盖章。

(2)收集证言,应对出证人提出要求,讲明责任。证言材料要一人一证,可由证人书写,也可由调查人员作笔录,并经本人认可。所有证言材料应注明证人身份、出证时间,并由证人签字、盖章或押印。证人要求对原证作出部分成全部更改时,应重新出证并注明更改原因,但不退原证。与证人谈话,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3)对于有关机关移送的调查材料,必须认真审核,经调查人员认定后才可作证据使用。

人在看守所里要离婚终结掉两人的婚姻时不知道怎么做,可以来若悠网找律师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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