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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郊民政局可以离婚吗

发布时间:  浏览: 482 次  来源:网络

民政局除了办理结婚之外,还能够办理离婚,一些人就对于自己的所在区域的民政局是否能够办理离婚手续不太清楚,在夫妻两通过协商同意离婚之后就想要去打听清楚先,那么,燕郊民政局可以离婚吗?若悠网小编为你讲解这方面知识。

燕郊民政局可以离婚吗?协议离婚可以。但协议离婚必须到双方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

诉讼离婚要交多少费用?

案件受理费用:

1、受理费: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2、涉及财产分割:

①财产小于等于20万的,不另行收费;

②财产超过¥20万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申请费: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进行交纳:

①不涉及财产或财产不超1000元的,30元/件;

②超过1000-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③超过10万部分,按照0.5%交纳。

注: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子女抚养费怎么承担比较好

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1、子女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在这里,工资总额应包括工资、较固定的奖金等。(不能只凭工资单的数额确定总额。对于那些有虚报、瞒报,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以此来确定数目。)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其比例同第一点相同。

(3)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如私营企业主,子女残疾的,应适当考虑增加或减少;应以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为准线。

离婚后子女的医药费怎么办?

孩子尚未成年,突然身患重病,父母就有承担抚养费的法定义务,但是离婚的夫妻在抚养费的问题上常出现协商不果的事情,达不成协议的原因通常是夫妻二人互相憎恶、缺乏理智,要是有专业律师作出调解,抚养费的问题肯定会免去很多争吵与厌烦,这既可以减去对夫妻双方的折磨,也可以呵护好孩子柔弱的心灵。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之前要知道怎么做或为自己争取财产,可以来若悠网找律师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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