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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买的房子离婚后父母的出资费用是否还能拿到

发布时间:  浏览: 440 次  来源:网络

婚姻是人生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父母对于儿女的婚姻也是非常的重视,一部分父母会为儿女结婚而购置房子车子,但是婚姻也有破裂的时刻,那么对于父母出资买的房子离婚后父母的出资费用是否还能拿到这个问题,有小伙伴提出了疑问,那么接下来就让若悠网小编来为大家解答吧。

离婚时应根据不同的情况对房产作不同的处理。

如果是在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应当认定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属于一方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如果是在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规定: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后,父母在为子女购置房屋或者为子女购房部分出资时明确表示该房屋或出资是赠与一方的,那么,该房屋或出资应当认定为被赠与方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综上所述,父母出钱所购买的房产,在儿女离婚后,根据不同的情况来进行相应的处理,这种情况的难点就在于父母双方是否明确表示购买的房产或者出资是赠与某一方或者是双方。当然如果您的情况复杂或者是有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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