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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到与国外的离婚是相当麻烦的,因为有很多程序及手续都是和国内的有一定的差别,那涉外婚姻离婚程序如何办理呢?下面就随小编来具体了解下吧。
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其他国籍或者无国籍人之间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离婚,其手续及相关程序是非常复杂的,因此本篇文章着重为大家带来了涉外婚姻离婚程序的相关内容,有需要的朋友可以来具体了解下哦。
一、办理机构
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比如上海,就是上海市涉外婚姻登记管理处。★★★★相关阅读:涉外婚姻离婚程序涉外诉讼离婚流程
二、办理协议离婚时应携带的材料
(一)国内一方,应携带:
1、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用中文书写。
(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携带: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三)华侨、外国人,应携带: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含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说明:
1、您还应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2、办完离婚登记后,您需要提交注销后的《结婚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