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婚姻 • 正文

离婚协议需要当着民政局签吗

发布时间:  浏览: 491 次  来源:网络

协议离婚是离婚的重要方式,协议离婚是指男女双方就离婚的问题协商一致后,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一种离婚方式,那么离婚协议要不要当着民政局签的?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离婚协议需要当着民政局签吗

依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男女离婚的时候,是不需要当着民政局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民政局的人只会询问离婚协议是不是双方自愿登记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十四条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男女离婚的时候,是不需要当着民政局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民政局的人只会询问离婚协议是不是双方自愿登记的。欢迎到若悠网。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