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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注意哪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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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协议离婚,那么如何进行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注意哪些事项,关于协议离婚应注意哪些问题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若悠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协议离婚应注意哪些问题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如何办理协议离婚

按照现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协议离婚的程序如下:

(一)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

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是民政部门。具体的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在婚姻登记机关中,由持有婚姻登记管理员证书的人员从事协议离婚的登记工作。

(二)协议离婚的具体程序

1、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按地域进行管辖。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由于离婚是一种重要的身份法律行为,因此,当事人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申请时应持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证明,以及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以及关于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应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查明当事人所携带的证明和证件是否齐全,当事人是否符合登记离婚的诸项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如查明仅为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或者夫妻双方虽然都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3、离婚登记和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协议离婚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离婚协议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规定。

如双方离婚,规定另一方不得再婚、不得离家,即所谓的离婚不离家,这一条款违法了《婚姻法》的规定,干涉了另一方的婚姻自由,因而是无效的。

(二)离婚协议的内容不得损害他人利益。

这里说的他人利益,包括不当地处分夫妻之外的他人的财产或者权益,也不得损害包括子女的利益。有的当事人在协议中以抚养费为筹码,约定放弃探视权不付抚养费,这一条款因损害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也应认定为无效,对方仍可以孩子的名义起诉要求前妻(夫)支付抚养费。

综合上面的介绍,协议离婚省时省钱,有相应的办理程序。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交通事故责任如何承担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若悠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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