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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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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社会上,离婚发生率越来越高。因此也出现了以前所不曾出现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对于离婚,氛围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就协议离婚而言,我们需要注意什么呢?今天小编将为大家讲解一下。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协议离婚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应就共同财产分割、个人财产处理和子女抚养权等内容,应作出详细的约定。此外,还需注意以下内容:

首先,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应详细、准确填写夫妻双方的有关身份资料。包括:姓名、曾用名、出生年月、民族、户籍住址、常住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并对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原因作出简要表述。

其次,离婚原因应尊重事实,不要模糊双方在婚姻中的过错。比如如果将“一方存在婚外情”而简述为“感情不合”,则可能存在无过错一方在离婚后发现其他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时,以另一方存在婚外情导致离婚存在过错为由,在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主张分得该财产大部分或全部。

最后,离婚协议签订后,要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并将离婚协议交由民政部门备案后,领取离婚证。单纯签订离婚协议并不产生离婚的法律效力,必须进行离婚登记

关于协议离婚中的离婚协议

在协议离婚中,离婚协议书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因为,对协议离婚来说,“双方自愿”是基本条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是必要条件。而离婚协议书中它不仅应明确是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同时还应明确双方离婚后比较重要的问题,如孩子如何抚养,财产如何分割等。离婚协议书写得好,将为双方日后的平静生活创造良好基础。反之,可能会虽然离婚,但是还有许多遗留问题给双方带来麻烦。协议人(男方):身份证号:协议人(女方):身份证号:协议人为明确婚前婚后双方财产所有权、债权债务承担及其他与财产权益相关的法律事宜,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特作如下协议:一、双方婚前各自名下的财产,不论双方在订立本协议后是否结婚,均归各自所有,另一方无论在任何条件下,均无权主张分割。截止到协议签订时,男方名下已有的婚前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财产:(一)不动产:(二)动产:截止到协议签订时,女方名下已有的婚前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财产:(一)不动产:(二)动产:二、协议人双方婚后实行财产分别制,即婚后各自的财产收入、所得、购置的动产、不动产归各自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婚后取得的:以上一方财产所得另一方无权以“夫妻共同财产”为由主张分割,完全由取得一方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行使完全财产所有权。基于一方名义购得的财产所附权利义务完全由一方享有和承担,与另外一方无关。

结婚是人生中的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但是因为各种原因,觉得双方不再适合,那么离婚也是一个可以考虑的选择。在双方的最后阶段,应该好聚好散,好好履行最后的离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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