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和丁某两人相恋四年后结婚了,但结婚不到两年,婚姻就亮起了红灯。两人离婚的事已经折腾了好几个月,今年4月,丁某提出离婚的时候,为了孩子杨某没有同意。但丁某不依不饶非离不可,不光写好了协议书,连家庭财产都分好了。为了让杨某同意,丁某主动在上做了让步:存款一分为二;房和车都归杨某所有;孩子归杨某,丁某每月付抚养费。既然丁某这么坚持,杨某就在协议书上签字了,还约好下周去民政局做离婚登记。
可是周末丁某去了一趟父母家,回来之后态度就变了,对离婚的事不那么积极了。杨某问丁某是不是不想离婚了,丁某说不是。杨某又几次提出去民政局办离婚登记的事,丁某都找各种理由推脱。期间有人发现丁某经常去银行,就提醒杨某注意,小心丁某转移财产。可是丁某本身就是从事金融行业,真要是转移财产杨某也觉得没有办法,现在杨某就想赶快按照协议把婚离了,可却不知道丁某再拖下去该怎么办?
专家点评:
夫妻间签订的离婚协议,只有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登记之前如果一方反悔了,不去登记离婚,协议是不会生效的,不过,不生效也不意味着就是废纸一张,拿到法庭上,它是一份重要的证据。
现在,丁某不去登记离婚,杨某想尽快离婚,可走上法庭直接起诉离婚。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是离婚的两种途径,登记离婚需要双方自愿并就、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诉讼离婚没那么多前提条件,只要一方起诉,法院就会受理,并根据庭审情况,双方提供的证据等作出判决。
上了法庭,双方签字的离婚协议至少可以有这样三方面的作用:
一是双方曾协商一致同意离婚,这是夫妻感情破裂的有效证据;
二是双方曾达成,这是法院分割夫妻财产的参考因素;
三是双方就子女抚养曾达成协议,这是法院判决子女归属的重要依据。
有了这样一份重要的证据,杨某在法庭上就占据着有利位置,到时候,调解离婚也好,判决离婚也罢,主动权都掌握在杨某的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