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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离婚协议

发布时间:  浏览: 469 次  来源:网络

有婚姻关系还跟第三者同居在一起的人,属于非法同居的关系,尽管有婚姻之实,但并没有法律承认的婚姻关系,所以是违法。当激情退却之后,两人感情不再也就分手了,会对共同拥有的财产等进行分配,若悠网小编找了非法同居离婚协议。

甲方:高xx,1989年06月21日出生,民族:汉族,住址:云南省宣威市会泽县娜姑镇则补村委会上海4组354号,工作单位:云南省昆明xx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女方:陶xx,1994年11月07日出生,民族:汉族,住址:云南省宣威市东山镇赤那河村委会大河边8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双方于2014年6月下旬,经陶沙表姐介绍认识,两人产生好感后经发展,两人成为男女朋友关系。双方之间发生了性行为,致妇方怀孕,在之后的相处时间里,男女双方发觉性格不合并产生矛盾,并在8月20日两人分手,之间只是通过电话,妇方陶沙在9月14日经检查怀有身孕。现双方就自愿解除非法同居关系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女双方自愿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今后双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对方。(自愿退股协议书)

二、男方一次性补偿女方66000.00元(陆万陆仟元整),对女方腹中胎儿,女方有权自主做出决定,将来女方无论作什么决定,男方都不得做出干涉,对女方腹中胎儿,男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胎儿出生后和落户、抚养、教育等再无关系)。

三、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女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男方承担任何费用,若女方违约返还男方已经支付的所有费用。

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由宛水派出所存档。

男方(签字):

担保人:

见证人:

年月日

女方(签字):

担保人:

年月日

什么是非法同居

非法同居,说的是没有经过结婚登记的男女一起以夫妻的形式共同生活。这其实很好的理解。只是对其法律意义可能有点不理解。事实上,对结婚这类关系社会稳定的行为,世界上各个国家均规定了结婚应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不符合形式要件的同居行为,就是非法同居。比如,世界上有的国家规定了结婚得经过教堂举行婚礼才算是完成了完整意义上的结婚。而我国则规定,符合实质结婚要件的男女双方得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后,才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夫妻,才是受国家保护的婚姻。如果不符合结婚的形式要件,也就是没有去登记,没拿结婚证,这就是我们通常说的非法同居。当然,对非法同居而言,还有一种情形,就是重婚,或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之所以讲非法同居,主要是符合形式要件的婚姻与非法同居在法律效果是不一样的。这是规定非法同居最大的用处。

非法同居双方感情生变需要离婚,签订协议时为对自己有利应该找若悠网律师进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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