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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怎么申请?申请离婚手续怎么办?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一、申办条件: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3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相应的身份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申办材料:
(1)身份证件和证明材料;
(2)《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3)自愿离婚协议书;
(4)双方提交3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三、办理程序:
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查验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三)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书内容的意愿;
(四)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五)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六)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
(七)颁发离婚证。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程序免费,《离婚证》工本费9元/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