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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是指当事人的一方或许两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婚姻关系的订立在国外而如今欲在我国进行的离婚行动。涉外协议离婚的条件是什么?处理涉外协议离婚需求的资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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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外协议离婚的条件
涉外协议离婚的两边当事人有必要具有彻底民事行动能力,一方或许两边当事人为约束民事行动能力人或许无民事行动能力人的不适用涉外协议离婚,而应当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的条件:
1、两边均为彻底行动能力人;
2、两边彻底自愿赞同离婚;
3、两边对后代抚育疑问达到一致意见
4、两边对产业和债券债款处理达到一致意见;
5、一方为内地居民或许婚姻订立地在内地
二、处理涉外协议离婚需求的资料
依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则,处理涉外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实资料:
a、我国公民
1.自己的户口本、身份证;
2.自己的结婚证;
3.两边当事人一起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b、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裔、外国人
1.自己的结婚证;
2.两边当事人一起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3.自己身份证;
4.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出具自己的有用通行证;
5.华裔、外国人出具自己的有用护照。
对于涉外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两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明以及对后代抚育、产业分割及债款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