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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买房存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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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现在买卖二套房会牵扯到一大笔昂贵的税钱,而有些人为了规避二套房贷的高额利息、税费、减少贷款首付,绞尽脑汁想出各种方法来应付。假离婚就是其中之一。这年头真是什么都有假,连离婚都可以是假的。

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作出离婚的意思表示。假离婚包括两种情形:一是通谋离婚,二是欺诈离婚。通谋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

简单说就是有目的的暂时性离婚,而假离婚买房的目的就是省钱。

但是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金钱至上、利益至上的观念冲昏了部分人的头脑,一旦双方“假离婚”后出现矛盾,夫妻感情再不牢固,一方的婚姻观念再起变化,那后果将不堪设想。

今年43岁的李先生2008年8月13日与妻子王女士登记结婚,婚后不久女儿小李诞生。随着女儿逐渐到了上学年龄,为了能让女儿接受更好的教育,夫妇二人商量着打算购买一套学区房。由于夫妇二人名下已经有两套住房,再购买学区房会受到多种限制,李先生便和妻子商量,打算先卖掉名下的一套住房后,再购置学区房。然而,妻子否定了他的这一提议,并提出二人可以办理“假离婚”来规避限购政策。妻子提出可以先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把两套住房均过户到她一人名下,然后再由李先生以个人名义购买学区房,等买完学区房之后再复婚。眼见女儿上学的年龄一天天接近,为尽快购买学区房,李先生最终同意了妻子的提议。离婚后,李先生借钱购买了学区房。没想一切办妥后,李先生找到妻子提出复婚要求,却遭到拒绝。本来打算钻个政策空子,没想到最后落了个鸡飞蛋打的下场。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买房这件事有些现实也许是很无奈,但假离婚这条“捷径”还是不走为好。因为有些风险你可能自信觉得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但它却真实存在着:

(1)财产风险

假离婚后,共同财产可能变成一方的婚前财产。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范围,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对夫妻原有两套房属共有财产,“假离婚”时两套房产归女方,在离婚协议上约定两套房屋归女方所有,即使后来复婚,这两套房都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2)“弄假成真”风险

有些“假离婚”者本来已经约定,在实现不正当目的之后再行复婚。然而,离婚之后有些人却“假戏真做”,一方见异思迁,抛弃另一方,拒绝复婚,从而致使双方矛盾激化,引发事端,形成社会不安定隐患。虚假离婚后婚姻关系出现问题,无法获得婚姻关系上的救济,其不利后果完全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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