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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如何利用证据维护自己在程序方面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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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打离婚诉讼的时候,能够拿出更多证明自己的权益的证据,对于争夺共同财产、孩子的抚养权方面都是有比较大的帮助的。但是拿到了证据之后也需要好好的运用,许多人就不知道怎么样用它来维权。关注若悠网,了解更多知识。

一、离婚诉讼中如何利用证据维护自己在程序方面的权利

1、花大量金钱精力调查婚外性行为不一定必要。在第三者原因导致离婚的案件中,无过错方不一定掌握过错方的确凿证据,但为收集证据,便请人或请侦探公司调查,而忽视了对于共同财产的调查取证及保全工作。其实,如果过错方不存在《婚姻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几种情况,不存在重婚、同居行为,当事人花过多的精力和金钱去调查另一方的婚外情是大可不必的。因为婚外情行为的直接证据是很难取得的,而间接证据再多,法官一般也不肯轻易认定。即使收集到了婚外性行为的证据,也只能作为申请"无过错方多分财产"的一个理由,而提起离婚赔偿依据不足。而在财产分割上,无过错方多分,一般在判决中只是一个"量"的平衡问题,不会引起"质"的差别。

2、注意举证时限。目前,上海的法院一般并不完全严格按照最高院关于举证期限的规定,给予原告一个举证的时限,如果原告在举证时限内没有举证,法官当然不会主动告知你丧失举证权利,但有经验的对方律师会及时指出来,使当事人陷入尴尬境地,甚至失去了财产分割的机会,这是非常让人痛心的。

3、注意运用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利。在离婚案件中,大量的财产证据必须靠法院去收集。比如,银行存款、股票资金对账单等,一般是需要法院查询,或由法院开具调查令再委托律师收集。此外鉴定报告,比如价格鉴定、亲子鉴定等,均需法院委托,否则,单方证据对方不予以认可。因此,灵活运用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的权利是相当重要的。

4、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取证技巧。

二、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在离婚诉讼中获得到了证据后如果运用上遇到了困难,不知道该怎么做的时候完全是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给自己提供帮助的。如果您在离婚诉讼中利用证据维护自己在程序方面的权利的做法不是很清楚,欢迎您找寻若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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