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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承担车辆按揭吗

发布时间:  浏览: 479 次  来源:网络

夫妻双方在结婚期间,如果购买一些大件儿的物品比较贵的话可能就会办理按揭,如果购买的是车辆已经办理了按揭,但是在之后又离婚了,那么应当由谁来承担车辆的按揭?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

离婚了承担车辆按揭吗

车辆按现值的价格扣去银行贷款,余的为净值,做为共同财产平分,车辆归谁,就由这一方负责归还贷款。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贷款买的车属夫妻共有财产,因此所贷的欠款也是夫妻共有债务。男女双方对于还贷方式应当协商处理,不是女方说要一次还清就必须要还清的。双方应当首先确定车的归属问题,如果归男方,则男方应当负担剩余还款义务并最终取得车辆所有权。男方应当依据女方离婚时确定的财产归还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支付的相应的购车还款部分。双方离婚时,涉及的贷款属于一种未还清的债务。那么,这就要先确定,该债务是属于双方共同债务,还是一方债务。然后在确定承担方式。

2,如果该债务,属于双方共同债务,那么在双方离婚时,应该共同承担。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如果该债务,是一方不知情,或者没有用于双方共同的生活开支。那么该债务,因该属于借贷方的个人债务,在双方离婚时,因该由借贷人独自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的情形的除外。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的回答可以得出,一般在离婚之后,如果车辆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的话,那么就按照车辆的现价格扣去银行贷款余的为净值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平分,车辆归谁就由谁来负责归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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