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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对方无定居找不到人,法院是否能判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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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对方无定居找不到人,法院能判离婚吗?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法律咨询:因为我和我老公结婚三年多了,但他在去年在深圳这边包养了二奶,我身体不太好,去年6月份就已经回了老家,我老家是湖北的,我回去后他就没和我联系,我打他电话一直都是关机,已经一年了,之前打他公司的电话他公司的前台说他不在那公司了,我也找不到他人来办这个离婚手续,我想问下像我这样的情况可以去法院起诉他吗?起诉他法院能判离婚吗?规定的期限时间是多久呢?因为不太懂得起诉这些程序,若找律师代写起诉材料的话需要多少费用呢?

律师解答:可以在深圳法院起诉离婚,快则三个月,慢则六个月。

相关法律知识: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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