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发生的原因,往往是一方当事人想要离婚,但是另一方当事人又不想离婚,双方当事人不能达成一致,这时候就只能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的方式莱解决。那么,老公起诉离婚我不想离有什么办法呢?下面,若悠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如果老公起诉离婚我不想离的,在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程序中,当事人需要向人民法院证明夫妻双方当事人的感情没有破裂,这样人民法院就不会判决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什么呢
根据《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的第一种情形:根据《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且调解无效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
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的第二种情形: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的第三种情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的第四种情形: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的第五种情形: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的第六种情形: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的第七种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以上就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七种情形,符合上述七种情形,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是什么?
这个问题在离婚诉讼中是非常常见的问题,怎样才算是夫妻感情破裂呢?事实上,评判双方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法律没有给出一个客观的标准。其实,“感情破裂”不是一个法律能够评判的问题,我们上面分析的《婚姻法》三十二条的规定给出了部分极端情况,比如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的,都可以判断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一旦出现上面的情况,法院一般就会作出离婚的判决,但夫妻感情破裂绝不是仅仅指法律规定的那么几种情况,更多的是要依靠司法实践中承办法官的主观判断,比如几次三番的请求法院诉讼离婚等就是一条比较有效的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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